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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當債務人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,債權人可透過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以法律手段追回欠款。但強制執行的程序如何進行?有哪些關鍵注意事項?本指南將為您詳盡解析。
什麼是強制執行?
當債權人具備合法執行名義(如法院判決、公證書等),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要求債務人履行清償義務。法院可採取的執行手段包括薪資扣押、財產凍結、名下不動產查封及法拍等。
強制執行流程
1. 取得執行名義
- 公證書
- 本票裁定
- 調解委員會成立之調解書
- 法院確定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
- 和解書、假扣押或假執行裁定等
2. 調查債務人財產
可至國稅局、地政機關等單位調查債務人名下資產,以確保執行效果。
3. 提出強制執行聲請
債權人需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或居住地法院遞交聲請狀,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。
4. 追蹤執行進度
建議債權人持續關注案件進展,與法院執行人員保持聯繫。
5. 執行結果與收回欠款
法院依程序執行後,債權人可依法領取追回款項。
強制執行費用
依據《強制執行法》,費用標準如下:
- 債務低於5,000元:免繳
- 債務超過5,000元:執行費用為債務金額的0.8%
- 非財產案件:固定費用3,000元
執行費通常由債務人負擔,但法院可能要求債權人預繳,建議事先準備資金。
如何查詢是否遭強制執行?
目前無專門查詢系統,債務人可採以下方式確認:
- 線上查詢:至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搜尋相關裁定。
- 親自至法院查詢: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法院民事執行處查詢。
遭強制執行應對方式
1. 強制執行不合理,可提出異議
- 程序問題:若法院執行未依法通知債務人,可據此提出異議。
- 執行名義異議:若債務已清償或不存在,可提起訴訟撤銷執行。
2. 若確有債務未清償,可考慮以下方案
- 債務協商:與債權銀行協商還款計畫,暫緩執行。
- 更生程序:向法院申請更生計畫,依可行方案分期償還。
- 清算程序:如無力償還,可申請清算,由法院處理財產變現。
※需注意,債務協商、更生與清算紀錄將影響信用評分。
強制執行常見問題
Q1:聲請強制執行但扣不到款怎麼辦?
可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,以保障未來追討權益。債權憑證須於有效期限內換發,以免過期失效。
Q2:強制執行有時效限制嗎?
根據《民法》第125條,請求權時效為15年,但若期間內提出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,時效將重新計算。
Q3:強制執行與支付命令有何不同?
支付命令為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的初步請求,若債務人未於20天內異議,則可聲請強制執行。
結語
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,了解強制執行程序有助於保障自身權益。建議債權人積極掌握法律工具,債務人則應審慎管理財務,以免遭遇強制執行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