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設施保留地如何徵收?三大方式詳解,掌握土地價值!

在都市計畫中,公共設施需設置於專屬的公共用地,而其中有一類稱為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。這類土地已劃為公共用途,但尚未正式取得,究竟它的定義是什麼?持有這類土地有何影響?如何提高其價值?壬邁代書為您一次解析!

什麼是公共設施保留地?

公共設施保留地指已納入都市計畫、預定作為公共用途,但政府尚未徵收的土地。由於大型都市計畫可能無法一次性完成土地徵收,因此這類土地會被暫時「保留」,直到政府正式啟動徵收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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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種類

根據《都市計畫法》第42條,都市計畫區內的公共設施用地可分為以下幾類:

  • 交通及環境設施:道路、公園、綠地、廣場、停車場、河道等。
  • 公共服務設施:學校、社福機構、市場、醫療機構、體育場館等。
  • 基礎建設用地:水電、郵政、電信、變電所等。

如何查詢公共設施保留地?

若您想確認土地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,可至當地政府或官網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(規費100元)。證明書上若註明「公用徵收、尚未徵收」,則代表該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。

📌 提醒:政府提供的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僅顯示土地為公共設施用地,但無法判斷是否已徵收,仍須申請證明書確認。

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活化方式

在政府徵收前,這類土地受到許多使用限制,若想提升其價值,可考慮以下五種方式:

稅務減免與抵繳

  • 地價稅:若未使用可全免地價稅,若作為建地使用則依規定課稅。
  • 土地增值稅:被徵收前轉讓可免增值稅。
  • 所得稅:因徵收補償金加成,可免繳所得稅。
  • 贈與稅 & 遺產稅:轉讓給直系親屬可免稅,亦可用於抵繳遺產稅。

容積移轉

持有者可出售保留地,買家(如建商)捐贈土地予政府後,能獲得「容積獎勵」,再將額外容積轉至其他開發案,以提升其市場價值。此方式可實現政府、地主、開發商三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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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臨時建築

可向政府申請建設臨時性建築(如小型商店、社區設施等),但需遵守規範,且政府若通知拆除,須無條件配合

多目標使用

可向政府申請調整土地用途,如加油站用地可申請引進便利商店,以提高土地收益。

公有地交換

地主可申請與政府交換國有非公用土地,但此方式通過率較低。

政府如何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?

依據《都市計畫法》第48條,政府可透過以下三種方式徵收:

  • 一般徵收:政府依法律程序補償後取得土地。
  • 區段徵收:徵收特定區域內所有土地,經開發後,部分作為建地歸還地主,部分土地則出售或出租。
  • 市地重劃:將零碎土地重新規劃,調整為適合建設的地塊,並依土地收益比例分攤開發費用。

常見問題解析

Q1:公共設施保留地價格如何?

由於有徵收風險,價格通常低於市價。若欲轉手,建議提供土地地段、地號、公告現值等資訊,方便買家評估。

Q2:可否申請貸款?

大多數銀行不願承貸此類土地,可考慮合法的民間貸款管道,以取得資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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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

公共設施保留地雖然存在諸多限制,但透過稅務減免、容積移轉、臨時建築等策略,仍能發揮土地價值。建議地主隨時關注政府徵收動態,並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最新稅務優惠,以保障自身權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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